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以及《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民函〔2010〕2号)精神,我所高度重视。对照活动内容,结合我所殡葬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了殡葬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了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保障了清明节祭扫活动的文明、安全、有序。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确保优质服务月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重视,列入日程。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相关工作。二是为了确保海口市殡葬管理所优质服务月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了优质服务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结合殡葬工作实际,我所殡葬服务工作以"严格服务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着力解决在殡葬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任务,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最终目标。
二、完善规章制度,实现规范服务
为抓好源头治理,实现规范服务,我所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一方面不断加强了工作纪律、岗位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严格规范管理职工上下班制度、请假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我所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并分工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依法管理。在本月,为严格花圈制作部工作秩序,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运转,制定了《海口市殡葬管理所花圈制作部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了我所自身建设,提高了队伍建设,为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组织了清明祭扫工作,树立了殡葬服务新形象
2010年清明节是被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三个清明节,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我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发了《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稳定,护林防火,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重点,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领导组与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及下设各部门的任务,制定了应急处置的措施,认真落实部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确保清明祭扫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发了《2010年"清明"工作安排》,对现场指挥、骨灰领取办理人员、用品销售人员、车辆疏导人员、拜台卫生工作人员浮陵水安防工作人员、后勤人员做出了具体安排,并明确了岗位职责。《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2010年"清明"工作安排》给清明祭扫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依据。
在清明节期间,全所职工按照安排各司其职,七点半前准时就位。强高温的气候条件,并未影响亲人为表达对逝者的深切怀念,高峰期一天前来殡仪馆和浮陵水祭拜的人员达12063人,停放车辆1360台次,由于我所祭拜台位置有限,轮番使用就需及时清理焚烧物、祭拜用品,在我所工作人员的引导和辛勤清理整治下,祭拜人员虽络绎不绝,却有条不紊。
为确保祭祀活动的安全和交通舒畅,一方面我所我所安排了监察队所有工作人员驻守在在浮陵水公墓负责防火和维持秩序,有效防范了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了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吉荫贤与浮陵水公墓的路口,安排了消防、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有效保证了清明祭扫工作的文明、安全、有序。
我所清明节期间在岗64名职工,共接待了祭扫群众28413人,机动车辆3190辆,得力于相关协调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及我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所较完满的完成了2010年清明祭扫工作。
清明期间,工作人员的热忱服务,辛勤工作,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以往在人们心中所认为殡葬职工态度不好、素质也是较差的这种错误的看法。同时,也在群众心中树立了爱岗敬业、尽心尽职、任劳任怨的殡葬服务新形象。
四、以人为本、规范收费,实现阳光殡葬
作为民政公益性事业单位,一直以来,我所坚持以"以人为本"的宗旨,为民服务。我所的殡葬服务类价格均由海口市物价局审核、批准,在执行中也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进行收费;而用品销售,则实行明码标价,用户自由选择的政策。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亲人最后归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多层次消费群体的需求,我所坚持丧葬用品的品种和价位多样化。骨灰盒、寿衣、花圈等丧葬用品,高、中、低档齐全,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消费需求。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便于群众监督,我所在业务大厅内设置了大型电子显示屏,用于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业务办理单据上打印了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既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也让群众放心满意消费,丧户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量入为出。在殡葬服务过程中,我所殡葬职工竭力于为丧属提供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充分尊重丧户的消费意愿,力求真正实现阳光殡葬。
五、畅通监督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为规范职工殡葬服务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实行接受监督、丧家回访制度。通过坚持在窗口部门设立意见簿、服务满意情况调查表,并开通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等渠道,充分了解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为促进我所的殡葬事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对于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情况并严肃处理,做到让群众满意。
我所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在实践工作中,我们也深刻意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开拓进取,不断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服务规范,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海口市殡葬管理所
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