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海口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 24.9万人,占总人口 11.74%,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5张;海口市公办养老机构34家,其中市属32家(乡镇敬老院31家、市社会福利院1家),养老床位3460张。完成美兰区演丰镇、龙华区滨濂社区和秀英区海口港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新建新坡镇仁里村、旧州池莲村、甲子镇甲新村等1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⑴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海口市恭和院医养结合试点完成政策指导、项目申报及资金支持等工作。⑵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向全市8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设性补贴101.49万元。⑶推进乡镇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全市31家敬老院,其中 9家敬老院在市民管局进行法人登记,其他在区级登记,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三星级”敬老院。⑷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率先在全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向中心镇推广,琼山区云龙镇、秀英区长流镇和西秀镇、龙华区城西镇、美兰区演丰镇等5个中心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已开展工作。全市累计为908名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无偿上门送时服务156170小时。充分发挥“12349”社区居家养老呼叫求助服务信息中心的作用,分批次为特困老年人发放专用手机3100余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形成“随叫随到”的居家养老服务圈。落实老年优待政策。⑸优化老年优待证制发程序,缩短办证时间,基本实现现场即办即领。老人行动不便的,由村(居)委会人员或网格员代为办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年办理老年优待证9200余张,为3281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4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