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 2014年,海口市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发《海口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建设城乡全覆盖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网络。全面启动低保核查工作,调查审核和调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的纳保情况。重点核查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况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城乡低保准确率逐步提高。全年全市开展市、区、镇(街道)三级核查共9502户24601人,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1048户3365人。为全市49.22万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9934.47万元;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881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262.9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643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347.76万元。适时启动价调基金,为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49.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