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民政部门接收海口市救济院、安老院、民众教育院等慈善机构。1950年8月20日,市人民政府接收法国海口圣保禄育婴堂,接收后的费用从行政公署民政处社会事业粮款项下拨给。1953年,经过对海府地区的救济院、安老院、民众教育院和儿童保育院(育婴堂)的改造,成立海口市儿童教养院和老人救济院。1950年至1953年,海口市教养院原接收儿童66人,新收儿童71人,离院114人,尚存23人;海口市老人救济院原接收64人,新收139人,离20人,尚存183人。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和中国人民救济委员会广东分会1953年8月25日的联合批复,海南行政公署民政处接收定安县峨望村孤儿院,合并到海口市儿童教养院,交接时,该院有孤儿11人,其中盲童3人,精神病童1人,工友1人,主持1人。1953年9月20日,海口市老人救济院改为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收容孤寡老人97人。1961年,市社会福利院新收院民15名,当年死亡6人,处理回家1人,参加济残生产3人,年底实有院民45人(男18人,女27人),其中儿童17人,老残33人,盲聋哑5人。每人每月伙食费10元,院民生活水平超过一般居民的生活水平,当年全院开支11947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绝大多数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处瘫痪状或自行消失,海南仅存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崖县三亚镇盲残院和安定县雷鸣区盲人院等几家社会福利单位。1979年,市社会福利院收养41人,其中老人31人,青壮年残疾人5人,轻度精神病人5人,自费人员1人,设有总务、医护、炊事等岗位,有工作人员6名。1990年底,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在院院民50人,其中老人36人,残疾青壮年8人,婴幼儿童6人,在院职工15名,其中医护人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