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区划调整后,全市共有五保户3738人,分散供养3385人,集中供养353人,人均月供养水平85元。供养来源:一是乡镇统筹,二是社会捐助,三是民政事业费等几项。其中:秀英区供养1211人,分散供养1053人,月供养水平67元;集中供养158人,月供养水平85元。龙华区供养816人,分散供养786人,月供养水平84元;集中供养30人,月供养水平116元。琼山区供养1282人,分散供养1183人,月供养水平72元;集中供养99人,月供养水平102元。美兰区供养429人,分散供养363人,月供养水平68元;集中供养66人,月供养水平86元。2003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对原琼山25所敬老院进行了走访,多数敬老院建于80年代,除有4所敬老院进行了维修外,其余21所敬老院大部分房梁被虫蛀,房屋屋顶和墙体有裂缝漏水现象,对五保户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经市民政局领导研究,从历年社会捐助款中划拨185万元,作为重建和维修敬老院经费。同时也作为本市各区敬老院“星光计划”项目实施经费落实。2004年全市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有4263人。已评定五保供养的有4126人。其中集中供养353人,分散供养3773人,供养标准为人月80元。供养经费由各区财政按转移支付方式落实。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五保供养的标准应是每人每年不能少于2000元。而本市的供养标准远远低于这个标准。为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各区将五保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这样,五保对象每月有93元的生活保障,加上各区财政安排的80元用于保医、保葬等。本市五保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076元,赶上了全国五保供养中等水平。2005年海口市有敬老院35个,五保户4464人,集中供养328人,分散供养4136人。(其中秀英区13间集中140人,龙华区5间集中31人,琼山区10间集中105人,美兰区7间集中52人。)月供养标准最高的221元(琼山区),最低的93元(龙华区),平均供养标准153元。五保户的穿和盖,区民政从冬令救济中安排每人每年两套衣服,两年发一床棉被一顶蚊帐。市财政2005年下拨39万元为五保户购置防寒衣物。全市敬老院都设有文化室,配置了电视机,VCD机和麻将、棋类等文娱器材,琼山区敬老院还为每位老人配置了床头电风扇。全市五保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5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用于救助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2006年5月,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市民政局汇同各区民政局,对全市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排查,经核查,全市符合五保条件的有4864人。并从2006年第二季度起,统一了全市五保供养标准,具体为每人每月173元,其中80元由各区财政从中央转移支付中拨付,93元从最底生活保障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