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计划筹集发放城市低保金3500万元,农村低保金4000万元;加快敬老院建设进度,继续完成敬老院改扩建项目,争取落实西秀、龙泉、龙桥、大致坡、甲子、灵山等6个镇的敬老院建设;开展医疗救助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由于2010年10月份遭受两轮强降雨,128个村庄受淹,2011年春季将要继续做好灾民救助工作,组成工作组对2010年以来全市下拨的各类救灾款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指导各区加快修改完善区、镇(街道)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区、镇(街道)两级《预案》;继续抓好各区防灾减灾建设工作,指导每个区创建一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二、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举办全市村(居)"两委"班子书记、主任培训班,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不断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扩大村民自治范围,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和信息化;继续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力争再建设20个城市社区成为和谐示范社区,争取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运行经费和社区专职成员生活补贴的工作;开展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争取有10个社区建立志愿者登记、管理、服务等制度,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
三、积极做好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逐步推进我市23个镇政府驻地地名设标工作,更换我市与文昌、定安、澄迈三市县毗邻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继续做好新建道路命名及设标工作。协调做好各区婚姻登记处与我市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点的设置工作。举办收养登记培训班,对收养登记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讲解与学习。进一步加大殡仪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力度,购置高档捡灰炉、进行火化车间的改造工程,使群众办丧的条件和环境更加优化。
根据《民政部关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市慈善总会办公机构编制落实,推动我市"慈善超市"建设。
全力抓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市场,适时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有偿服务,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继续抓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落实,尽快研究制定与《若干规定》相配套的措施(细则),为落实好老年人优待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做好外埠老年人办证的审查和确认工作,协调省老龄办做好"一卡通"工作;进一步做好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发放工作,完善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发放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问题。
福利院将继续深入地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开展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工作者形象;做好院民的养、治、教和康复工作;继续做好"明天计划"工作;引进美国半边天基金会的资金开展亲和家园养育项目及青少年辅导项目;继续开展儿童特教项目,使弱智、脑瘫儿等孤残儿童得到更专业的照顾和教育;落实民政部"蓝天计划"项目,切实抓好儿童部扩建儿童综合楼各项工作。
继续加大福利彩票公益宣传力度,提升福彩品牌形象。结合海口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扩大厅、点布局,使销售环境与档次符合游客和彩民的正常需求,做好站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福彩在民众中的形象;加大科学调研力度,创新宣传模式,有序提高"中福在线"知名度和吸引力,进一步加大"中福在线"的促销力度。
积极做好救助综合楼新办公场所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救助制度,加大救助法规宣传和主动救助工作力度。
四、进一步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2011年争取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协调指导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应有作用;协调市财政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初步建立社会组织资金扶持和奖励制度;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政务中心窗口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编印社会组织登记知识手册;坚持分类指导,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公告和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取缔、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工作。
五、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不断完善优抚安置政策法规。根据2011年立法计划,重新起草《海口市军人优待实施办法》,调整现役军人军功奖的发放标准,争取在8月份完成;及时准确调整抚恤补助标准,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在学习其他省市医疗保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实施我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配合省、市领导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拥军优属工作;做好陵园内渡海作战烈士公墓、琼崖纵队老领导人墓碑重建和部分烈士散墓的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投入资金,努力完成烈士陵园展览馆建设的立项工作;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核、移交工作,发动社会力量为退役士兵创造就业机会;做好预算、审核下拨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经费,保证按时足额发至优抚对象和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手中;继续抓好市一级的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各区开展培训工作,从2011年2月至10月,组织举技能培训班,计划培训退役士兵380人;调研和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和农村退役士兵"三难"问题,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移交审查及协调工作,确保安置交接工作顺利进行;做好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解决好部队子女上学问题;协调落实好2010年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任务;继续大力推进军民共建生态文明村工作;研究制定"八一"活动方案,开展好"八一"拥军慰问活动, 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