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80岁以上的老人有没有相关补贴政策,如有要如何办理?
答:高龄老人长寿补贴遵循自愿申请原则,须经申请审批后发放。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凡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待遇。发放标准以年龄段划分为三个标准档次: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9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9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9元(含省政府每人每月300元的长寿保健补助金)。
80—99周岁的老人申请领取高龄补贴程序如下:
1、申请时间。按季度申请,即符合条件的老人应在年满80周岁前1个季度的第1个月15日前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未按时申报造成逾期的不予补发。
2、申请方式。老人可以自己申请,也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工作人员(村、居委会主任、养老机构负责人)代理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填写《海口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老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各3份,老人赡养人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受委托人与赡养人同属一个人时,不重复提供材料);
(3)人户分离的老人需提供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