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公告
按照市委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监督检查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
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用人、违规发展党员,买官卖官。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特别是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党务、政务不公开等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违反市委二十一条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等问题;重点了解在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抚恤补助资金发放、殡葬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社会福利院管理和社会团体事项审批等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二、时间安排
定于2016年8月15日—9月4日,约20天。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在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1.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一楼西侧;
2.滨海大道97号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三楼3003号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举报电话:0898-68707518,15508901806(受理反映和举报时间为8:30-17:0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8:30—16:30)
(四)电子邮箱:hkswxcz2@126.com
(五)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海口市纪委转市委巡察二组收(邮政编码:570135)
(六)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9月4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信访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