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工作职责
办公电话:68723705
地 址: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6栋北三楼
负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实
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
开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
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
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
建设;统筹指导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统筹规划政府向社
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并指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