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2日讯(记者刘操 通讯员刘小勇)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11月21日,全省19个市县(开发区)已全部确认符合条件人员名单,11月22日,全省19个市县(开发区)均已签订服务协议,为部分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按期完成。
日前,文昌市龙楼镇星光村99岁的老人胡舜英今年不慎摔伤,住院花费约7万元。在老人一家为医疗费用发愁的时候,文昌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根据民政部门为老人缴纳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额,为老人报销了4000多元。
今年初,省政府确定为全省5.25万名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65岁以上的低保家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并列入省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事项。省民政厅高度重视,今年4月,省老龄办启动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政府采购招标报批工作,并于8月31日开标。
9月30日,省民政厅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局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纳保对象登记造册工作。同时协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及时办理参保人员纳保手续。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并指导市县民政老龄部门做好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预先准备工作,热情提供解答服务,先后为东方、保亭、临高等市县民政老龄部门领导进行业务指导。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为老年人增加一份抵御风险保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